连载 – 党支部宣传工作规范(党支部宣传工作的宣传内容有哪些)
一、范 围
1、本标准规定了党支部宣传工作的目标要求、内容、方式、责任。
2、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支部、党总支。
二、 工作依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
三、目标要求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地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引导企业党员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凝心聚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四、宣传内容
(一)、组织学习情况
重点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安排等内容的情况。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
重点是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
(三)、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重点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情况。
(四)、发挥作用情况
总结推广党支部和党员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落实企业重大决策、服务企业职工群众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重点要总结推广在企业技术革新、项目攻关、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民主管理等方面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情况
(六)、上级党组织要求宣传的其他内容及党支部亮点工作
五、宣传方式
(一)、现代信息技术宣传
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支部工作情况,每月至少发布1次,重要信息随时发布。
(二)、展板宣传
利用党员活动阵地、宣传栏或展板,展示党员学习、党支部开展活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每季度至少更新1期。
(三)、报送信息
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支部有关信息,每季度至少在企业党建工作专栏和信息平台上发布1条。
(四)、其他宣传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通过其他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六、工作责任
(一)、分工明确
信息一般由具体负责组织活动的支委委员或党员撰写,宣传委员应督促落实。支部组织开展的活动,应在活动结束3天内进行宣传报道。
(二)、审核把关
支部书记对宣传材料应严格审核把关,签署意见,确保宣传内容符合保密规定和审批程序。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制作:中共平凉市委网信办
审核:雷勇 何文
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