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痕迹管理”不能止于“提要求”(杜绝痕迹主义的措施)
“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近段时间,随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陆续召开,各地为杜绝“痕迹管理”纷纷提出各种要求。
党支部会前制定工作方案、党员个人撰写发言提纲、会后写个总结报告会议召开情况,早已成为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规定动作”。如今为防范和杜绝“痕迹管理”,对这些资料不再作要求,无论是党支部还是党员个人,恐怕都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但与此同时,党支部又将面临一个新的问题,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组织生活会又该如何成功召开呢?
以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党员在会上发言不积极,有的党员即便是发言,也是大话空话套话,无论是自我批评还是相互点评都缺少“辣味”。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对党员就是一种督促、让党员能够直面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过度注重“痕迹管理”固然不对,但必要的痕迹要求其实是推动工作的一种手段。因此,杜绝“痕迹管理”不能止于提要求,还应该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方法路径。
比如,针对组织生活会的召开,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了,就要在会前谈心谈话、会议的组织上下足功夫。通过开展会前普遍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开展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环节,除了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还应建立上级党组织列席会议和会议点评的制度,才能确保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引导党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就要求上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深入指导,让支部书记掌握好工作节奏和方法,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
2019年的作风建设,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纠“四风”的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资料不做要求”的工作安排将会越来越多。作为上级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对资料不做要求”并不意味着对工作放任不管,而是要从机关大院走出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下级、深入基层、深入干部群众中间指导工作、交流感情,才能提振党员干部担当尽责的精气神,弘扬实干苦干的好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