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党建联络员的作用)
朱晓锋
近年来,魏县县委组织部为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在该县建立《部机关干部分包联系基层党委制度》,实现了该县29个基层党委的“联络员”全覆盖。
“联络员”分包联系基层党委工作采取部领导分工主管,部机关干部具体分包联系的制度,每个党(工)委,根据工作量大小,由一到三名组工干部分包联系,并明确分包联系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工作的上传下达。“联络员”负责把组织工作的最新精神及时的传达给分包党委,同时把基层党委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的反馈到组织部门。二是业务指导。“联络员”负责指导分包党委的基层党建工作,并及时解答基层党委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三是督导检查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定期督导检查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如“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志愿服务”、党费收缴、农村远程教育网点建设、后进村转化、党建工作队派驻等工作,并根据督导情况向分包党委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此项制度的建立,该县基层党委普遍表示,“联络员”制度,固化了人员,不仅有利于强化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基层党委开展工作,是提高基层党建水平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