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关于实施“红色传承、党建铸魂”工程的意见》解读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静
实施“红色传承、党建铸魂”工程,是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闯新路、破险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重要政治保障。
日前,市委下发《关于实施“红色传承、党建铸魂”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铸忠诚之魂、发展之魂、实干之魂、为民之魂、清廉之魂为目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五大计划——
“在全市实施‘红色传承、党建铸魂’工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要求,更是‘闯新路、破险阻,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的重要保障。”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
总体要求部分明确,立足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发挥红色优势,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好红色资源,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项目化推进,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突出思想解放、方式创新、品牌打造,以铸忠诚之魂、发展之魂、实干之魂、为民之魂、清廉之魂为目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主要任务分为五个部分,提出实施五项计划,分别是:聚焦“铸忠诚之魂”,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聚焦“铸发展之魂”,实施融合互促“升级计划”;聚焦“铸实干之魂”,实施担当作为“激励计划”;聚焦“铸为民之魂”,实施党群干群“连心计划”;聚焦“铸清廉之魂”,实施政治生态“清风计划”。
组织保障部分明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红色传承、党建铸魂”工程的总体推进,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提出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宣传引导、督促督查四点要求。
16项重点——
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进五大计划
《意见》在五项计划下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提出16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
聚焦“铸忠诚之魂”,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推进强化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强化红色传承三项工作。其中,“强化红色传承”主要包含深入挖掘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总结提炼“韶山精神”,推进红培高质量发展等内容。
聚焦“铸发展之魂”,实施融合互促“升级计划”,重点推进深化党建促发展的共识、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党建与业务融合品牌三项工作。《意见》提出,借鉴抓经济项目的办法,通过植入“项目化”的理念,培育一批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项目,打造一批党建与业务融合示范品牌,以点带面,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力。如推动韶山市长沙县党建联建共建,打造区域党建联合发展品牌。
聚焦“铸实干之魂”,实施担当作为“激励计划”,有四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推进选用干部凭实干凭实绩,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先进创一流,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大竞赛大比武,推进人才队伍善担当善作为。聚焦“铸为民之魂”,实施党群干群“连心计划”,重点健全调查研究、“五个到户”、“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机制三个机制。聚焦“铸清廉之魂”,实施政治生态“清风计划”,有三项重点任务,分别是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推动工作作风全面优化,推动反腐败斗争一严到底。
“通过五个篇章的16项重点任务,树立湘潭党建工作品牌,引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铸忠诚之魂、发展之魂、实干之魂、为民之魂、清廉之魂为目标,提振精神、苦干实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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