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招聘网格员简章(124)(2021济南历城区网格员招聘)
山东铭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劳务派遣、劳务分包、人事外包、社会经济咨询等业务。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用工单位及工作地点: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各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网格员124人(含10名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者文秘专业人员)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热爱社会治理网格工作和热心公益事业,吃苦耐劳,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2、对网格内采集的各类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3、男性:18-40岁;女性:18-35岁,原则上要求居住地为历城区华山街道辖区内,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同等条件下,华山本地户籍、在华山辖区内居住、学习计算机专业知识、文秘专业及农村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4、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中专)或高中(含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社区(村)情况,能灵活使用手持终端并完成数据信息汇总与上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邪教或非法组织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的;
(4)曾被开除党籍、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不可作为选聘对象的;
(10)违反国家《信访条例》,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
(11)存在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工作职责:(具体工作职责,报名时详见《宣传单》)
专职网格员在网格长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完成本网格内党的建设、政策宣讲、双实信息摸排、动态信息采集、简单问题处置与上报等工作。
(一)党的建设有关工作
1.按照党建要求,配合网格党支部及网格党小组做好党建工作;
2.积极发动党员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开展民生事项代办、扶贫解困,提高网格群众自我服务能力。
(二)政策宣传、信息搜集上报、简单处置工作等7大员工作
1、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员
2、基础信息采集员
3、安全隐患巡查员
4、社情民意信息员
5、矛盾纠纷调解员
6、社会心理疏导员
7、公共服务代办员
(三)日常巡查工作
1.巡查范围
专职网格员必须在各自网格范围内开展巡查,做好网格党建及社会治理相关工作。
2.巡查主要分为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
3.日常巡查内容 (详见《宣传单》)
五、薪酬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均为 2000元,一经录取签订合同。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福利待遇每月4500元左右(包含社会保险、工资、绩效等)。
3、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综合福利待遇每月4200元左右(包含社会保险、工资、绩效等)。
4、执行每周一天作息时间。
六、报名
(一)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户口簿原件(包含个人页、首页及索引页)③毕业证原件④其他相关证件;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需要同时提交上述所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及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4楼
(三)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2020年9月15日(不含双休日)
(四)咨询电话:15853120003 杨老师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2、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
七、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过铭源人力微信公众号平台“sdmyrl”公告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重点考察:社会治理、网格化、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和能力;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知识》、《公文写作》等;
2、面试
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思维逻辑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八、体检
体检前,将在铭源人力微信公众号平台“sdmyrl”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九、公示聘用
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统一分配工作。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岗位分配期间自动放弃或因无法办理手续被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