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乡安五事”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工作法

“乡安五事”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工作法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属于典型的以煤炭产业为主的资源型乡镇,征地拆迁、地界纠纷、集体收益分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较多。对此,纳日松镇推出“乡安五事”工作法,通过说事、理事、议事、办事、评事的方式,止矛盾于初发,息纷争于将起,征地拆迁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以上,有效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走出了一条具有矿区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平台说事听民声

坚持党建引领,由镇党委牵头,充分发挥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托各村社区党群服务阵地,建成21个村(居)民说事室,及时收集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通过定期说、现场说、上门说等方式,及时收集社情民意,让受到矛盾纠纷困扰的群众有处诉说,有人倾听,做到征地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吸附在乡村一线受理和解决。

商量理事问民需

建立“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村(居)民说事室—网格党小组”三级联动体系,形成层次分明、职责清晰、互为联动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镇党委书记担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对难以解决的问题提级在镇级层面进行处理解决;镇包村领导负责指导协调村民说事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解决矛盾纠纷及落实工作措施;网格党小组由各村社区年富力强且长期在村的党员组成,按照网格划分,负责收集梳理群众意见。各村社区把每周二确定为“村民说事”日,落实每周“问一问”的制度,值班干部亲自接待群众,通过直接对话的说事形式,及时收集群众的诉求,对于能解决的现场进行办理,对现场无法解决的进行登记造册,提交村级合议会协商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集智议事纳民谏

建立村民说事室“受理登记、限时办理、按时回复”机制,各村社区落实半月“碰一碰”和月底“议一议”制度,即每半个月2次村民说事日后召开1次村级合议会,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合议研究村民说事日未答复解决的问题。能办理解决的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村民说事会协商研究。每月召开1次村民说事会,由镇包村领导或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织村民说事室组成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当事村民及相关人员,集体协商研究村级合议会未答复解决的问题。仍无法调处的,上报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或导入司法程序,让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合力办事解民忧

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分流办理各村社区上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属于乡镇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通过整合镇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资源,形成一个矛盾调处专业化团队,为群众提供政策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有效降低了群众说事成本,让群众不出乡镇就能解决问题和诉求。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每一环节的调解结果都出具具有司法效力的调解协议,对不履行司法调解协议的,引入司法渠道依法解决,实现诉求有保障。属于重大信访问题或重大疑难纠纷事项,乡镇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旗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研判办理,把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三次分流”模式逐级化解,实现从源头上介入发现问题、协商问题,从根源上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百姓评事定民谱

加强对“乡安五事”工作法开展的综合评价,纳入全镇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反映各村社区党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说事质效。进一步延伸村民说事领域,村民在说矛盾纠纷的同时,也可以说经济发展、说民生服务、说平安法治,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赋予了群众更多参与村级事务的权利,让问题解决更透明、村务管理更阳光、干群关系更紧密,形成“有事要商量、群众能当家、干部善干事”的工作局面,实现了基层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使基层治理重点由矛盾纠纷化解向共谋发展转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发展和社会治理新格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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