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纪律必修课丨公务接待必须符合规定(公务接待 规定)
【核心要义】
公务接待是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巡视巡察、督查、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公务接待中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党规党纪对公务接待安排的陪同人数、场所、内容和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的标准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要严格遵照执行。
【纪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属情节较重以上的,给予处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1月18日)第二十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二十一条规定,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1日)第五条规定,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第六条规定,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第八条规定,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十六条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第二十三条规定,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2014年3月11日)规定,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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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本书从党规党纪中甄选重点条目,对党员干部必须了解掌握的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等基础知识作了细致梳理,有针对性地列举34种正面行为和57种负面行为,简明扼要阐述行为概念、核心主旨、纪律要求,并收录相关党纪条规,清晰明了、有理有据,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切实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具有重要学习辅导作用。
目 录
第一部分
正面行为清单
第1课 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2课 自觉传播正向言论
第3课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4课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第5课 对党忠诚老实
第6课 维护民族团结
第7课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第8课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第9课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第10课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11课 坚决执行上级决定
第12课 选举活动中要遵守组织原则
第13课 保障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第14课 保障党员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申辩权、辩护权、申诉权和作证权
第15课 服从组织调配
第16课 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17课 注意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第18课 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
第19课 出国(境)居留必须走正规程序
第20课 遵守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使用规定
第21课 涉外活动中必须维护国家尊严和 利益
第22课 驻外和出访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
第23课 临时出国(境)要遵守纪律
第24课 在国(境)外要遵守当地法律
第25课 开会要务实节俭高效
……
第二部分
负面行为清单
第1课 严禁携带反动宣传品入出境
第2课 决不允许在党内搞山头主义
第3课 不得拉帮结派
第4课 莫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第5课 不能诬告陷害他人
第6课 切莫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第7课 不得干扰巡视巡察工作
第8课 不得对抗组织审查
第9课 拒绝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第10课 拒绝组织、参加非法社会组织
第11课 不得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第12课 切莫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第13课 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14课 党员干部不要违规在企业兼职
第15课 切莫为亲属等违规谋取私利
第16课 不能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第17课 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财物
第18课 不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第19课 不要违规接受或提供宴请
第20课 不准用公款旅游
第21课 不要借公务差旅谋取私利
第22课 不要违规收受、占用、使用消费会员卡及出入私人会所
第23课 不要违规举办庆典活动
第24课 不得虚报、转嫁、摊派培训费
第25课 不要违规兴建装修办公楼
……
第三部分
纪律常识
1.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3.四种形态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5.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的处理
6.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影响和后果
7.撤销党内职务的影响和后果
8.留党察看的期限、影响和后果
9.开除党籍的影响和后果
10.从轻处分与从重处分的定义
11.减轻处分与加重处分的定义
12.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13.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14.什么是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15.共同违纪如何处理?
16.对党员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处分种类有哪些?
17.关于计算经济损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18.关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19.党员违纪一定要给党纪处分吗?
20.党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前要先给予党纪处分吗?
21.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必须要处分吗?
22.党员犯罪的一律开除党籍吗?
23.党员有交通违法行为要受党纪处分吗?
24.党员违反单位内部规章会受到党纪处分吗?
25.司法机关改判后党纪处分必须改吗?
……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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