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引领、发挥“四个作用”,青岛财政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绩效评价高质量发展
全市“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青岛市财政局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四个引领”,发挥“四个作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建统揽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点站位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突出推进改革发展、保障重点领域和加强薄弱环节等方面,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评价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以及PPP项目、政府采购、政府引导基金等专项领域,对财政资金实施效果跟踪问效。
坚持组织引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起底”要求,对以前年度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将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资金项目作为财政评价的重点内容,强化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把绩效评价工作放在全省全国坐标中找方位,举一反三查摆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破”“立”并举,研究探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工作方法路径,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新征程上创造更多的青岛速度、青岛经验、青岛名片。
坚持作风引领,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走进服务对象、走进区市基层,广泛开展专题调研,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针对绩效评价工作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的现状,进一步整合业务流程,将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评价、市级安排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评价实现“三位一体”统筹部署、统一培训、集中调度、对口服务,并将评价工作嵌入部门决算环节,实现同布置、同开展、同公开,切实提升预算部门、单位工作效率。充分采纳各区市的意见建议,统一规范对区市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青岛市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坚持创新引领,充分提升绩效评价质效
将“悟思想”和“抓实干”相结合,自查自纠绩效评价痛点难点堵点,群策群力、边学边促、边研边干,把解决问题作为创新动力。政治上立标准,按照“全方位”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推进项目、部门、政府三级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方向不偏、应评尽评。质量上强把关,采取实地调研、专家座谈等方式,优化611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源头防止部门绩效评价得分虚高的问题。应用上提要求,结合部门开展绩效评价情况开展抽查复核,结果与实际情况偏离度较大的予以通报,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予以从严、从紧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