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新媒体,推动检察党建新发展(检察新媒体建设)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以网站、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为阵地的新兴传播介质,在媒体格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其应用已深深浸润普通大众的生活,并以其传播速度快、便捷及时的优势有着巨大影响力。新媒体时代做好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顺应网络和信息化时代潮流,也必须吸收新事物,采用新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创新基层党建新模式,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一、新媒体给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相对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具有迅捷及时、开放共享、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等特点,已经成为了主流舆论场。新媒体环境下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面临新机遇,具体表现为:
(一)新媒体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提供了新工具。
在新媒体广泛运用之前,基层检察院开展党建工作多是以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展板宣传、印发手册等方式进行,形式较为单一,吸引力不够,新鲜度不足,党员干警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而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是新兴的现代传媒手段,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寓教于交流互动中,有效地弥补传统“灌输—接受”党建模式的不足,促进党建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更好地满足党建工作的需求,让党组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提供了新的有力工具。
(二)新媒体为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增加了新平台。
新媒体的迅捷及时性,能够保障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及各类党建信息,克服了以往信息不畅导致检察干警思想闭塞、知识储备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局面。互动性打破了传统媒体灌输式的僵化教育模式,让检察干警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并且得到相应的回复,有利于党员干警对上级政策的理解和接受,也有利于基层声音的表达。开放性和大容量特性可以最大化地为检察干警提供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信息资源和教育资源。借助新媒体这一快捷方便的信息平台,能够让广大基层检察院的党员干警开阔视野,更新观念,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三)新媒体为基层检察院检务公开提供了新窗口。
检务公开是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为检务公开增添了新的更为便捷的渠道,有利于宣传检察工作,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影响力与公信力,如建设门户网站、开设官方微博、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运营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为基层检察院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开创了新的途径,通过及时的交流互动,强化了检察院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拉近司法与社会的距离,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新媒体为基层检察院社会监督拓宽了新渠道
新媒体的运用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以及党员干警的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拓宽了外部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增加了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与此同时,新媒体所传递的舆情民意已然成为监督司法公正、助推司法进步的重要力量,其影响不同忽视。新媒体将检察工作的细节置于社会眼光的“放大镜”中,助推基层检察院更加审慎认真做好党建各项工作。
二、新媒体环境下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
新媒体是一把 “双刃剑”。在新媒体时代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新挑战。
(一)思想认识不深入
当前新媒体的运用涉及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检察机关和每位检察干警都息息相关,但是一些检察机关对新媒体的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开设了官方微博、微信、头条等,但实际上却是为了跟形势、做样子、赶任务,能真正发挥新媒体作用的仍是少数。还有不少党建工作者认为新媒体只是单位宣传部门的职责,没有意识到新媒体与党建工作相结合的重要性。检察机关和干警对运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导致在新媒体发布的原创党建工作信息较少,对党建工作者缺乏结合新媒体开展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仍然局限于传统方式方法等系列问题。
(二)自身能力不过硬
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着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而目前检察宣传工作中,基层检察院检察干警对新媒体的宣传反应较为迟钝,回应社会诉求的本领不足,舆情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与新媒体的沟通应对能力还有待大幅提升。一些干警运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不够强,还有一些甚至缺乏相关能力和技巧,党建工作按部就班,缺乏抢占新媒体宣传阵地的主动意识。还有一些干警在面对新媒体迅速传播的一些消极、负面的观点时,思想信念遭到渗透,对党建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诉求不及时
从实践来看,网民的诉求是多元化的,涉及到的内容也是多方面的。面对群众诉求,基层检察院微博、微信、头条等与群众沟通互动少,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方面不及时、不主动。一些干警对新媒体的舆论环境缺乏与时俱进的政治敏感性,对新媒体舆论环境把握不准,导致党建工作较为被动,还有一些简单地把履行职能等同于群众工作,认为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履行监督职能就是在为群众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相应人才较为缺乏,网络语言运用不足,宣传内容不够吸引,互动意识不够强烈,舆情应对缺乏经验等现状,也导致涉检网络舆情导控面临新挑战。
(四)制度体系不完善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造成新媒体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结合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运用新媒体创新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职责分工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尚不明确、具体;党建宣传工作激励奖惩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和党员教育管理模式较为滞后,党建文化教育效果不佳。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党建工作的活力和质效。
三、把握新媒体时代,创新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基层检察院要利用好新媒体这一新渠道新平台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加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式。
(一)强化思想观念教育
基层检察院要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者运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识,自觉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活动模式等方面适应新媒体发展的要求,把运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者信念不坚定、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问题。深入细致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加大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和帮难解困力度,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警的积极性。
(二)狠抓能力素质提升
运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基层检察院要加强负责党建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改进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使基层检察院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综合应用新媒体的能力不断提高。要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召开党建理论研讨会,在研究交流中提高检察机关党务干部素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要培养选派具有坚定政治立场、熟悉法律法规、掌握信息传播规律、具备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严格保密意识的检察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检察党建新媒体的运维和管理。
(三)加大涉检舆论引导
当前,基层检察院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干警在面对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及涉检网络舆情时,在应对、处置、引导等各方面还存在一定误区或不足。为此,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任务教育,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做好涉检舆情事件的正面宣传引导。把党建宣传工作与舆情导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把关口前移,全面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工作。借助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了解涉检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为基层检察院党组作出科学、正确的决策提供参考,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发展。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着力完善责任制度,把新媒体宣传工作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党建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动党建宣传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建立激励表彰制度,对工作中新媒体运用能力强,高质高效推动党建工作的检察干警给予一定程度的奖励。完善党建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制,有专人负责党建宣传的日常管理,有一支稳定的党建宣传信息员队伍。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新媒体开展各类党建文化活动,使党员干警充分认识利用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党建宣传工作取得创新发
作者:陈海洲
编辑:李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