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坚持“书记抓、抓书记” 促机关党建提质增效(书记抓,抓书记,夯实党建责任)
今年以来,贺兰县直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书记引领”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委员、组织调整等方式,县直48个部门的机关党组织书记全部由本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实现党建与业务“一肩挑”全覆盖。机关工委充分发挥履行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工作职能职责作用,组织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部门党组(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
“书记领航”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
注重创新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领航”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抓党建的示范效应。围绕建设“五个示范县”和“36910”工作思路落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主职主业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问题导向”“能落地”“好检验”的原则,采取“一个难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式进行集中攻关,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等问题实施机关党建“书记领航”项目,着力破解一批在全县重点工作中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群众期盼的难点堵点。机关工委对“书记项目”实施台账管理,实时跟进、定期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推进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党建联盟”促进基层融合互动共建
围绕乡村振兴、“8 1”重点特色产业等工作,推行机关党建联盟,以开展政治理论联学、主题党日联办、优势资源联享,党员队伍联建为主要内容,推动机关党组织之间、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非公党组织优势互补、互帮互学、共创共赢。结合非公“两新”组织建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联合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将监管职责与“小个专”党建深度融合,实现机关、非公、社区党建同频共振。
供稿:柴 焜 责任编辑:马彩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