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2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来了!(2020年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模范机关”为目标,以“强省会”行动战略为指引,以“强支部”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市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持续实施“五抓五提升”工程,为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一个统领”
始终坚持政治统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走好政治建设“第一方阵”,引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用好“甘肃党建”APP,确保“三会一课”上线率完成率100%。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年在所在支部、帮扶村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
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着力解决党组(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党建“两张皮”等突出问题。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督促机关党组织全面落实《市直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充分发挥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对照“四级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大讲堂,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廉政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深化整治“四风”,大力精简文件,不断改进会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兰州市委常委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进一步修订《兰州市委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机关纪委建设,配齐配强机关纪检干部,举办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培训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做好党员处分备案监督工作,严格党员处分程序。
抓牢“三大任务”
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建强基层组织,重振兰州辉煌”百名支部书记话党建专题报道活动,举办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员培训班、学习班,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持续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制进机关。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忠诚爱国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四史”教育,大力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开展市直机关党员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落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报告制度。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政策,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等。组织开展“党建 业务”“共驻共建”案例评选、交流活动,培育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机关特色的机关党建品牌,选树建设“模范机关”标兵单位,营造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推动“强省会”行动战略。聚焦建设创新示范城市、融入协调发展格局、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打造开放战略支点、促进共享兰州辉煌五个方面发展重点任务,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定位和谋划,把“强省会”行动战略体现在机关党建目标责任清单40%的个性目标中,实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坚持党员争先、干部带头,全面调整优化工作思路、规划、举措,激励机关党员干部强素质提能力、勇担当善作为,努力把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机关党组织的自觉行动,为系统推进兰州实现高质量发展凝聚广泛合力。
建强机关党支部。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梯级提升工程方案。严格落实党支部到期换届改选提醒制度,规范党支部书记委员任免和党组织换届工作流程,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巩固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成果,组织机关党建示范点、示范性党支部复查复核工作,开展观摩学习交流活动,提高示范性党支部建设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监督管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新转正党员培训班。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全国党员信息系统(VPN)维护、党员年报统计等工作。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开展“四项活动”
“共驻共建”志愿活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指导市直机关大力开展各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市直机关垃圾分类、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系统落实“先发力、带好头”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依法治市、平安兰州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驻守社区为民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关于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干部常态化驻守社区工作的意见》,明确主要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引导机关党员走出“大院”服务群众,打破“围墙”共享资源,贴近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适时对驻守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努力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青年理论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学用新思想、建功新时代”活动,建立健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制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规则,开展青年读支部书分享、理论辅导、学习成果交流研讨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适时评选表彰“青年学习标兵”。
群团组织文化活动。做好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组织的换届、委员增补等工作,举办群团干部能力培训班。举办第十二届兰州市直属机关运动会、“三八”健康讲座、“五四”演讲比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评选“最美家庭”“最美母亲”。开展慰问困难职工活动,一体推进群团工作与统战工作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