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一)(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方案)
卢氏县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
操 作 手 册
序 言
郡县治,天下安;乡村稳,基础牢。2018 年 2 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后一公 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
2019年以来,在省、市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卢氏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监察职能职责,聚焦脱贫攻坚大局和民生热点,统筹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深入开展“小微权力”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干事创业合力不断凝聚。
2020年,为了持续巩固提升小微权力集中整治成果,建立健全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卢氏县纪委监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卢氏县进一步规范农村 “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方案》。并从规范干部用权和方便群众办事入手,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编制了《卢氏县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梳理出村级组织权责清单和农村“小微权力”事项清单3大类15项57条。《操作手册》既是“办事指南”,也是“监督法宝”。村(居)照单控权、干部照单操作、群众照单监督,特别是用简单易懂的流程图让群众能够一图看懂、按图办事、照图监督,群众只需“按图索骥”,干部就得“对号作答”,否则即可“照图说话”进行投诉举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希望广大农村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也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切实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齐心协力推进廉洁村(居)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村级组织权责清单
一、村党支部责任清单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 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 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 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 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5.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切实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抓好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制定培养计划并让其参与相关中心工作。
8.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和党员会议,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
10.抓好本村党建、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标兵创建工作。
二、村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推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
3.负责抓好村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执行 “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抓好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
4.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村总体工作布局,与村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
5.带头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定期分析研判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经常性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整治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6.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7.领导组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程序负责提名考察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兵青妇等组织候选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采纳村务监督委员会出具的廉政意见。
8.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对村民委员会提交的村级重大项目建设、物资服务采购、村级大额支出、集体“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商议,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
9.督促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0.加强监管,督促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村级财务支出票据等。
三、村党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1.协助支部书记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 法规,做好党建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党建工作年、月工作计划。
3.协助支部书记实施党支部制定的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协助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评选表彰 优秀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等工作,注重活动开展记录、档案资料的 规范整理。
5.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员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基本信息统计、流动党员管理、失联党员排查联系工作。
6.协助村党支部书记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7.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民委员会责任清单
1.宣传和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编制并实施本村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 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负责召集村民会议和村 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
3.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发展本村经济,承担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4.维护本村村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教育和督促村民依法履行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救灾抢险、义务植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5.做好救灾、救济、低保、养老保险、脱贫攻坚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6.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资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和依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7.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文化教育,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普及科技文化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评选工作。
8.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村的日常事务,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9.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村民公开村务、财务 情况。
10.组织村民维护本村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公安等机关对依法被判处管制、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被宣告缓刑、假释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1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村民委员会主任责任清单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
2.带头落实村民委员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 建设各项工作融入村级事务管理之中,督促班子成员廉洁履职。自觉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3.带头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4.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村党支部的各项决议,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5.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等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6.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7.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8.积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9.定期公开村务、财务。
10.组织召开村委会会议,对村级重大项目建设、物资服务 采购、村级大额支出、集体“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
11.负责组织实施村级重大事项,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代表的监督。
六、村民委员责任清单
1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做好分管工作外,协助村主任布置检查和总结工作,帮助和指导各工作委员会及村民小组的工作。
3.协助管理村民委员会的财产及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积极发展本村公共福利事业。
4.负责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和保管,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5.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
7.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清单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对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务财务公开等情 况进行监督。
2.坚持月走访、月报告制度,按时列席村委会会议和村务联席会议,了解村务决策情况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实施监督。
3.监督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情况,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随时向村党支部汇报,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并向群众反馈。
4.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负责对村干部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
6.负责监督村级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级各项收支、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和处置情况。监督村级财务有关制度落实,审查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并签字背书。
7.负责监督村级物资、服务采购等情况,监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8.负责监督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发现违纪违法情况应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9.负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八、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责任清单
1 .列席村委会重要会议,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本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确保公开的党务、村务事项全面、真实、及时公开。
3.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委会财务预决算、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重大开支、项目建设、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参与财务会签等事项。
4.定期主持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5 .收集整理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两 委”反馈。
6.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7.对村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8.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履行监察监督职责。
9.完成上级组织安排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监督事项。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责任清单
1.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两委”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
4.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村财务预决算、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重大开支、项目建设、执行财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
5 .收集整理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两委”反馈。
6.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之间的关系。
7.对村干部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8.完成上级组织安排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监督事项。
十、监察信息员责任清单
1.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按时参加乡镇纪委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培训,确保工作落实。
2.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村级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和质询事项。
3.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4.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反映收集到的意见,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
5.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 和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6.定期向乡镇纪委报告村级事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工 作开展情况和村内“小微权力”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
7.定期主持召开村监委会班子会议,研究监督事项、听取监督检查情况和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加强对村监委会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村组干部负面清单
1.对党不忠诚,目无组织,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在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令不行、禁不止,阴奉阳违,敷衍塞责。
3.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开会不说、会后乱说,拉帮结派、趋炎附势,搞无原则纠纷,破坏班子团结。
4.党员村干部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在发展党员和村后备干部培养上,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
6.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侵犯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
7.挥霍浪费集体资财,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或者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生日、乔迁、升学等事宜,违规收受红 包、礼品、礼金。
9.工作不思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慵懒散拖,一事无成。
10.在村级事务决策中违反“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擅自变更集体决议决定。
11.不按规定公开村级“三务”,公开过程或内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逃避监督。
12.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优亲厚友,中饱私囊。
13.在为民服务上,作风不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14 .违背村民意愿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15.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16.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公序良俗。
17 .采取侵占、挪用、私分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骗取、截留、贪污国家惠民资金、救济款物。
18.本人或纵容、煽动他人违法上访。
19.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 众闹事。
20.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小微权力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