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党建联络员作用 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人民检察院注重落实党建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党建联络员作用,有力推动离退休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助推学习教育
安排党建联络员到各党支部驻地,参加挂点联系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省委、院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指导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协助发放学习资料,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资料送到离退休干部家中。在各党支部微信群,定期推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资料,帮助离退休干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具体要求。
重视解决困难
结合每月参加支部集体学习,联络员与离退休干部面对面沟通,将大家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根据党支部反映的离退休干部的身体和思想状况,安排联络员入户慰问患病和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送上组织的关爱。为支部活动室更换空调、灯具、烧水壶,添置图书和报刊,进一步改善离退休干部的学习环境。
引导发挥作用
安排一名在职干部对接院关工委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优势,协助福州市屏东社区党支部与树兜社区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协作机制,在党支部活动室挂牌“老检察官工作室”,安排法律工作经验丰富的老检察官为社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基层治理,保障“五老”到社区、学校开展助学帮困、“关爱成长微心愿”等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传播正能量。
来源:省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编辑:王丹颖
校对:裴珊珊
编审:林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