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管好用好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据杨浦区消息:自去年杨浦区按照每个居民区10万元标准设立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来,在杨浦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12个街镇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参考清单要求,按照“转观念、作统筹、划红线”实施意见,强指导、促立项,强推进、促落地,强规范、促增效,深入推进专项经费立项指导和管理使用工作。截至今年第二季度,310个居民区共申报项目1490个,街镇予以立项1347个,立项经费预算共计1567.9万元,为有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精准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筑牢了基础,以点带面巩固扩大了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革成果。

“三向转变”转观念、强指导、促立项

设立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来,不少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反映“钱少时舍不得用,有钱了又不大会用”,对“如何当好服务群众项目经理”的认识,还停留在“见招拆招”地回应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上。针对这一情况,杨浦区委组织部牵头召开座谈会,确定以“三个转变”为重点,抓好立项指导,引导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因地制宜建立服务群众项目。

从“普遍回应”向“精准回应”转变。明确要求各居民区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社区居民意见建议、张贴公示信息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专项经费使用的意见,深入了解掌握群众需求。如,定海路街道结合深化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明确要求各居民区党组织要组建居民区、机关在职党员、区域单位三支队伍,在普遍回应群众一般性诉求的基础上,通过一次上门走访、一次实事征询,全面掌握了群众在安全社区营造、文体团队建设、特殊群体关爱等方面的诉求,为有针对性地立项筑牢了基础。

从“单兵作战”向“区域联动”转变。坚持依托区域化党建格局指导居民区党组织完善项目方案。在街镇的指导下,各居民区党组织依托居民区“大总支”平台,充分发挥驻区单位党组织资源优势、在职党员特长优势,丰富完善服务举措。如,江浦路街道邀请在职党员参与陈一居民区楼组文明建设,倡导“同在屋檐下,和谐邻里情”的良好氛围;四平路街道鞍一(3)居民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合作,为80岁以上纯老、独居老人拍照留念,留下老人幸福的笑脸。

从“授鱼式”服务向“授渔式”服务转变。着眼扩大服务效益,指导各居民区党组织牢固树立“党建 自治”的思路,抓好服务群众项目立项工作。如,定海路街道和润苑居民区继去年实施“手扶拉手,传承爱心”项目后,今年继续围绕服务社区百姓,建造了党建议事亭,为党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架起了桥梁,拉近了党组织与居民沟通的距离;大桥街道银河苑组建党建讲师团,每月2次轮流讲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党的政策、居民关注点、身心保健知识、儿童教育方法和法律法规等送到居民身边。

“三个一起”作统筹、强推进、促落地

为确保专项经费规范、及时、有效投入到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中,在充分发挥居民区党组织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过程指导把关,重点抓好“三个统筹”,为项目及时启动、有效落地提供保证。

“八办一盘棋”统筹抓审核。明确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街镇党(工)委牵头抓总,社区党建办公室具体落实,其他七个街道内设办公室共同参与。在项目审核上,党(工)委组建评审小组,街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八办主任和外聘专家为组员,在上半年统一召开项目评审会,对居民区党组织申报的服务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小组紧密结合居民区的实际情况、紧贴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八办”各自业务专长,逐项审核项目的有效性、逐条研究举措的可行性,提出修改意见,对那些不符合专项经费使用要求的项目一律要求居民区党组织对申报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实事一起做”统筹推项目。针对各居民区党组织在便民利民类项目申报上,共性项目多、相同举措多、相似安排多等情况,党(工)委在统筹项目推进上下功夫,确保精细降本、服务提效。如,殷行街道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为了提高居民区党员组织生活出席率,统筹在50个居民区实施“小符号大品牌——党员活动情况一览表”项目,把居民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每月缴纳党费、在职党员服务社区等情况公示上墙,明确党员责任,唤醒党员意识。

“经费一并算”统筹抓保障。为确保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顺利进行,坚持资金落实不延时、不滞后,以项目经费单据统筹收集、统筹审核、统筹报销为举措,建立健全贯穿项目推进始终的经费资金保障链。根据项目所属类别,在项目实施初期、中期、后期,由相关街道内设科室负责统一收集和整理各类报表和单据,跟踪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做好各类费用报销初审工作,切实确保居民区党组织集中精力办实事、做好事,免除其后顾之忧。

“三项严督”划红线、强规范、促增效

为进一步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各类支出,每一分钱都花到老百姓最需要的地方,街镇党(工)委专门制定了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细则,作出具体规定,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划出一条“红线”。

“三级审核”严监督。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专项经费纳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分账核算、统一管理;明确制作了立项申请、审批备案、项目推进等一系列经费使用流程表,分阶段对居民区党组织的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跟踪。在此基础上,还严把审核程序,从项目立项到审批实施推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居民区党组织先提出项目经费请示,由街镇社区党建办公室负责审核项目内容,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项目支出金额和报销,分管领导再审核把关后由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实施,确保了每一笔经费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三步公开”严监督。将公开透明作为促进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有效实施的基本要求。在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立项前,规定居民区党组织立项申请前要公开项目方案,立项审批后要公开项目具体举措,确保居民区人人知晓、普遍同意。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求定期通过党务公开栏和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团队,向党员群众公开推进情况和阶段成效。在项目完成后,要求公开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实际成效。在此基础上,对各居民区党组织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公开,并通过评议会、随机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组织居民群众对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检验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成效。

“三方参与”严监督。突出居民区党组织自我监督作用,要求居民区党组织定期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通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社会组织服务参与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监督。特别是抓住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将立项推进服务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居民区党组织重要工作,实时向全体党员通报情况。同时,为了突出强化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定期组织力量对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进行重点检查,要求居民区党组织于每年年底,将项目开展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向社区群众进行通报,接受社区群众评议,确保经费使用真正让群众受益、党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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