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部与民政部门在哪些工作上有联系(民政部属于社会工作行政组织)
从机构改革后明确的职责与原来民政部门的职责情况来看,新组建的社会工作部与民政部在一些职责上是有一些联系的。如何分工协作,还需要看下一步的具体细化方案。
一、社会工作部的职责。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社会工作部是党中央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民政部与社会工作部有关系的职责。
根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职责,与社会工作部有关系的职责包括:
1、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工作部与民政部的相关职责如何分工。
目前,这两个部门在一些业务上如何分工,还没看到细则,只能做一些推测。具体怎么样,还需要看下一步官方的相关细则。
1、在社区治理方面。
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中央社会工作部划入民政部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这就意味着,民政部的这项工作职责就整体划入社会工作部了,以后这项工作就由社会工作部负责了,民政部可能就不负责此项工作了。在这项工作上就很容易区分职责了,两者在这项职责上可能就没有太多的联系了。
2、在社会组织方面。
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中央社会工作部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职责中对行业协会商会是推动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对社会组织是指导党建工作。
民政部在这方面的职责是: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机构改革方案中没有说要把这项职责划出。这是否说明民政部没有把这项工作划出去,社会组织的具体登记管理的职责还是在民政部,社会工作部对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对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商化的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进行协调推进。即:社会工作部管宏观、管大事,民政部管微观、管具体。
3、在志愿服务方面。
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社会工作部负责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划入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
而民政部的“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职责没有划入社会工作部。这是否就意味着,民政部还是要负责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具体工作的,并且要在社会工作部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接受社会工作部的督促检查。社会工作部也只是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怎么建设也还是需要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
以上只是个人的一些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