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聊管理规定(微信群聊管理规定2023最新规定)

为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传播的即时、便捷优势,加强单位各部门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更好地宣传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上级各部门的发展战略、中心工作,展示我单位工作的好做法、好成绩,经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使用单位微信办公群聊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微信群的建立和加入

1.单位的微信办公群,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管理。单位所有职工都要加入微信办公群。

2.单位各部门、科室或临时组建的业务工作群聊由部门、科室或相关业务负责人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建立。

3.单位所有办公群聊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未实名人员按无关人员处理,由群管理人员移出该群,改名并经核实身份后重新纳入该群。

二、信息的发布和要求

1.为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单位的办事效率,各科室、业务工作的通知、公告类类信息可以在微信办公群里适时发布。

2、单位领导可发布各类信息。通知、公告类由单位领导及其授权的部门(人员)发布;文件类信息(指已按程序签发且向单位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或经授权起草部门发布;工作动态、经验做法、意见建议、正能量好文推荐等,单位职工均可发布。

3.单位通知、领导交办事项、工作安排类信息,单位职工要及时关注、回复,对没有回复的人员办公室要及时督查、催办。

三、微信群的管理

1.单位组建的各类工作群、学习群、科室群命名要得体、妥当,按照“谁建群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工作群的运行管理。

2.所有进群人员采取实名注册,务必核实成员真实身份,杜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微信工作群。对已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工作职务变动的群成员,应主动申请退出或由工作群管理员移请出群。

3.群主或群管理员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责任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四、有关要求

1.单位建立的微信办公群只用于单位工作动态交流使用,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国家政策法律抵触的言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如发红包、刷屏)、不得发三俗(庸俗、低俗、媚俗) 等内容的文字、图片及链接,严禁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涉及政治、人事以及国家政策的敏感话题。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单位微信办公群内发布的各类信息只限于内部管理使用,严禁将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引起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保持信息网络畅通。对单位领导、办公室在群内发布的通知、需要处理或答复的事项,相关科室、责任人要及时予以回复确认,不得置之不理。通知类信息发布后,如要求回复的,一经回复即视为通知送达;如未明确要求回复的,无须回复,遵照执行即可,以保持群内通知信息置顶。

4.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严重违反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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