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阵地】高新区(新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印发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党建阵地】高新区(新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印发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科学性,培养一批能力强、业务精、服务优的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近日,高新区(新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制定印发《高新区(新市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6个章节14条,涵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拔条件、派驻范围、日常管理、保障激励等重要内容,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打通服务非公企业“最后一公里”提供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

《办法》指出,要优先选拔政治素质优、思想要求严、党性原则强、党务基础好的正式党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发挥党建指导员熟悉企业业务情况的优势,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在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善于做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党建工作。

《办法》明确,要综合考量党建指导员派驻两新组织的范围、方向,尤其是对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经济效益差、各种问题矛盾突出的两新组织要择优选派。工作重点围绕宣传党的政策、健全组织体系、指导开展活动、协调解决困难、强化阵地建设、培育示范典型等方面履行职责。

《办法》要求,各党(工)委要把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纳入到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目标,每年对党建指导员进行考评。对企业欢迎、职工满意、工作突出、考评优秀的党建指导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党建指导员的积极性。对考评较差的党建指导员,给予批评教育,及时进行调整。

下一步,高新区(新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积极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让党建指导员深刻理解办法内涵。建立相关监督机制,确保党建指导员按《办法》履行职责。定期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党建指导员相互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指导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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