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提高党建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程序条例》《中共定西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承担,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宣传报道等支出。

二、经费预算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每个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计算,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支出。

2.组织活动经费

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以及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宣传报道经费

宣传报道经费主要用于报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的进展情况等。

三、经费使用

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支出,包括教材、培训材料、教学设施等。

2.组织活动经费

组织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包括场地租赁、音响设备、餐饮等。

3.宣传报道经费

宣传报道经费主要用于报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中的进展情况等,包括报纸、网络、电视等宣传报道。

4.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资料、印刷等。

四、经费管理

1.经费支出必须由党支部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

2.经费收入必须及时归集到党支部,由党支部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存储。

3.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截留、侵占、滥用党建活动经费。

4.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

定西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

2022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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