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18号文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 18号文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我部制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试行。

《办法》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规定科研试制费主要用于支持国防科技创新和装备建设,支持科研团队和设备设施的建设和更新,以及支持重要科研任务和工程任务的完成。

《办法》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原则,强调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发挥科技力量的作用,支持重大科研任务和工程任务的完成。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方式,包括预算编制、分配使用、监督考核等。

《办法》还明确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程序,包括申报、审核、批准、支付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支付流程,包括单位支付、个人支付、集中支付等。

通过制定《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我部将进一步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率,为国防科技创新和装备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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