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 经费 管理办法
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制定了《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四川省科技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方式,规定了科技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程序,明确了科技经费的审计和评估制度,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奖励的的条件和程序。
该办法还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技经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各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各部门科技机构应严格执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和监管,确保科技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通过制定《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将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技经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各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各部门科技机构应严格执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和监管,确保科技经费的正确使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第三条 四川省科技经费的来源包括国家、地方和部门等三个渠道。
第四条 四川省科技经费的使用方式包括用于科研、技术开发、推广、检测、试验、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 四川省科技经费的分配应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科技经费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支持重点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发展;
(二)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进程;
(三)支持地方科技发展;
(四)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
第六条 四川省科技经费的管理方式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经费审计和评估、经费使用监督等几个方面。
第七条 四川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应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科技经费使用规划,定期对科技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章 经费的预算编制
第八条 科技经费的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
(二)公正、公开;
(三)实际、实用;
(四)可承受。
第九条 科技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项目预算:包括科研、技术开发、推广、检测、试验、人才培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预算;
(二)地方科技发展预算:包括支持地方科技发展的预算;
(三)人才培养预算:包括用于人才培养和引进预算。
第十条 科技经费预算的编制应依据国家、地方和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科学制定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科技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包括以下环节:
(一)预算编制:科技经费预算应经过科学、合理的编制,包括预算项目、预算金额、预算分配等。
(二)预算审核:科技经费预算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预算内容合理、真实、可靠。
(三)预算执行:科技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包括预算金额的分配和使用。
(四)预算评估:科技经费预算应定期评估,确保预算的使用情况合理、有效。
(五)预算监督:科技经费预算应接受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监督,确保预算的执行和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十二条 科技经费预算的审核部门包括科学技术委员会、各地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各部门科技机构。科技经费预算的审核部门应严格审核预算内容,确保预算内容真实、合理。
第十三条 科技经费预算的审核部门应建立审核记录,审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第三章 经费的审计和评估
第十四条 科技经费的审计和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费审计:科技经费审计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审计。科技经费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记录,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二)经费评估:科技经费评估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评估。科技经费评估部门应建立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三)经费使用监督: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科技经费使用监督部门应建立使用记录,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四)经费使用评估:科技经费使用评估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评估。科技经费使用评估部门应建立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五)经费审计评估:科技经费审计评估是指对科技经费审计和评估结果的评估。科技经费审计评估部门应建立审计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第十五条 科技经费审计评估部门应建立审计评估记录,审计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第四章 经费的使用监督
第十六条 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费使用透明度: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是指科技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应包括经费预算编制、经费预算执行、经费预算评估、经费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二)经费使用监督:科技经费使用监督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科技经费使用监督部门应建立使用记录,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三)经费使用评估:科技经费使用评估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评估。科技经费使用评估部门应建立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四)经费使用审计:科技经费使用审计是指对科技经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审计。科技经费使用审计部门应建立审计记录,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五)经费使用透明度: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是指科技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应包括经费预算编制、经费预算执行、经费预算评估、经费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六)经费使用审计评估:科技经费使用审计评估是指对科技经费审计和评估结果的评估。科技经费审计评估部门应建立审计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预算编制部门,以便预算编制部门及时纠正和完善预算内容。
(七)经费使用透明度: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是指科技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科技经费使用透明度应包括经费预算编制、经费预算执行、经费预算评估、经费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