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组织费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省委批准,现制定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活动经费管理。

二、经费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党费、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

三、经费预算

基层党组织应当制定党建活动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应当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设备、人员、礼品等方面的开支。

四、经费使用

1. 用于基层党员培训、党课学习、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开支。

2. 用于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基层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 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纪律教育等方面的开支。

4. 用于基层党组织举办文体活动、文艺晚会等方面的开支。

5. 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党员家庭、弱势群体等方面的开支。

6. 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其他与党的建设相关的开支。

五、经费管理

1.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建活动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透明度。

2. 基层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经费预算、报销、审计等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防止经费滥用和浪费。

4. 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五、附则

一、附则

1. 适用范围

2. 经费来源

3. 经费预算

4. 经费使用

5. 经费管理

6. 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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