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下发通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贵州省党员档案管理办法)
为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贵州省安顺市于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过从做好党员档案查找清理工作、明确党员档案管理权限、落实党员档案管理责任、规范党员档案入档内容及移交手续等4个方面着手,把党员档案管理作为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实,确保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
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最重要的证明材料,对党员的政治生活具有极其关键的作用。刚出台的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党员的切身利益,这些关键要点必须掌握。
要点一:党员档案“谁来保管”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员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档案管理权限,落实专门的党员档案管理室或档案柜,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采取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等措施,分类编号存放,具体来说分为4类群体,请“对号入座”——
1.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农民党员、社区居民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及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档案,分别由审批发展其入党的党委(工委)负责管理。举个例子,当确有正当需要,要调取查阅一名农村党员档案信息时,只要按照党员档案查阅相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后,就可以直接到该党员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查阅(注意:党员是不能直接查阅本人党员档案)。
2.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预备党员档案(注:这里指的是预备党员阶段的党员档案),由审批发展其入党的党委(工委)负责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党员档案移交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档案,根据其党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可由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管理,也可由县以上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这里提个醒,党员档案是不可以本人保管的,高校毕业生的党员档案只有交到上述两个党组织任中之一才能确保安全规范。
4.退役党员士兵、自主择业的党员军转干部的党员档案一般由接收其组织关系的落户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管理。题外话,编者确信党员档案军转地,不是刀枪入库,而是随时等待祖国和使命的召唤,为英勇的中国军人点个大大的赞!
要点二:党员档案“入档内容”
《通知》明确了党员档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党员过程形成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上述材料就如同党性体检的“健康”指标,能够“检测”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志精神之“钙”、意志之“铁”和奉献之“锌”足不足、够不够,宗旨意识牢不牢,这么重要的材料当然要入档妥善保管了。
2.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材料,包括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纪处分、组织处置、党性分析材料以及其他有关的党员材料。
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就进入到党员的“成长期”,考察评议党员的现实表现,很大程度体现在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节点、关键内容上,这些归档资料真的是一个也不够少!
要点三:党员档案“如何移交”
《通知》明确规定,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时,应当同步跟进党员档案资料转接工作。对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在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工作变动后,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移交,党员档案资料不齐的不得调动或接转;对无人事档案的党员,在跨地区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其党员档案应当一并转交,转出地党组织要保证转出党员档案完整,转出时密封签章。同时,接收地党组织在收到党员档案后,要认真审查,对档案材料不全的,要协调转出地党组织补齐,对党员身份有异议的,要联系转出地党组织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无误的,在回执单上盖章,并及时将回执返回转出地党组织。对没有党员档案、无法核实党员身份的原则上不予接受。
要点四:党员档案“缺失补齐”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深入清理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党员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好党员档案查找清理工作,聚焦3种情况妥善做好党员档案查缺补齐工作。
1.针对党员档案材料疑似缺失的,要通过多种措施核实党员身份、寻找档案资料去向,使其尽快归档。
2.因死亡、开除党籍、自行脱党等原因形成“有档无人”的,实行单独存放,并长期保管;因工作或岗位变动而未及时转出的党员档案,原则上在《通知》下发一个月后完成转接。
3.党员档案材料经查找确认遗失的,区分不同时间阶段和情况特征妥善处置(划重点了):一是对2014年5月以前发展入党的,建立党员档案,应收尽收;二是对2014年5月以后发展入党的,必须对照发展党员工作5个阶段25个环节,按程序逐项补齐完善所有档案资料。
要点五:党员档案“责任明确”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予以保障,并明确分管领导和熟悉党务、素质较高的党员从实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党员档案管理人员的调整需报上级党组织部门备案。对于责任缺失、造成党员档案不规范、特别是档案遗失等问题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这里着重提个醒,如果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不走心、不经心、不上心的,出了岔子可就不是念“我深刻作出检讨”这么简单了,必须用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力做好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当然,更重要的是,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对加强党的建设、探索党建新思路以及研究党史都具有很大的作用,从这个层面来看,从事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同样是使命光荣、职责重大的。(来文单位:贵州省安顺市档案局;撰稿人:张爱国、钟亚敏、赵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