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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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的要求,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按照《南江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南江县桥亭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街道)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和支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基层治理、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统计业务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9.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10.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代收代办的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管理、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业务,代管村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负责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古村落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发展,管理乡镇综合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

  1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xx年末单位实有人数75人,其中:行政35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部门决算支出1,836.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60万元,项目支出404.41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0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5.29万元,资本性支出358.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48万元,农林水支出805.2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万元。

  (三)三公经费

  桥亭镇人民政府20xx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5万元,年终决算0.6元,未超标。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有力、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要求,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桥亭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桥亭镇20xx年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规范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运转健康发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规定程序经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预算执行严格规范。预算批复后所有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了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每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预算,杜绝违规举债,年终及时准确的编制年度决算报告。镇内所有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严禁直接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成立镇财经领导小组。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财务副职领导、财政所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等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会审后方可报账。

  3.完善财经审签机制。推行“财会规范、专人审批、要事会审、定期公布”的财务审签程序及办法。除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信访维稳等事项外,日常支出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由财政所审核规范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意见,随签随支;镇内所有项目资金、偿还欠款、往来结算等大额或集中支付10000元以上由财政所审核后提出意见,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经镇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镇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按程序报账。到户到人的各类政策性民生资金、单位基本支出保运转类资金、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资金、县级及以上有明确项目和投资额度的资金,由镇政府相关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关程序执行,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抢险救灾、应急处突资金按相关程序办理,可不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4.严格财务公开制度。镇财政所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每月向镇财经领导小组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财经领导小组、每半年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5.严格报账管理。镇村级报账均实行先审后签,一单三签制度。一是镇级报账“一审”指财政所人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签”指事项经办人签名事由并署名、业务分管领导对事项的发生进行审签、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二是村级报账“一审”指村级报账员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三签”指事项经办人、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同时明确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

  6.严格差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到县、县外及镇内各村出差的,严格按照《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财发〔20xx〕5号)文件执行,实报实销。遵照“坚持标准、事前报告、领导审批、专人登记”的原则,由经办人报告并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由镇长负责事前审批,并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当月出差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延长10天,否则不予报销。

  单位职工由上级部门抽借且抽借期间工作与原单位脱钩的及上级单位借调的,抽借(借调)期间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

  单位职工到县外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职工所在单位不再报销食宿费;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且天数超出15天的,其伙食补助、公杂费按正常出差标准减半执行,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县外出差地有住宿的干部职工不报销住宿费)。

  7.严格支付管理。财政所报账员和代理记账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账资料附件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8.严格项目管理。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应按照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各归口管理办公室由相应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随时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严禁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镇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律在镇财政所或代理记账中心建立专账,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拨付及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报账必须提供工程发票、合同、结算表(或工程进度验收表)、审计报告等,在审计结论出具前支付不超过80%的工程款;工程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收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在项目归口办公室。

  9.严格印鉴、票据及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设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一是银行预留印鉴、其他操作指令必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分开保管,并相互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等的登记工作。二是单位领购的票据,必须按照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登记台账,并严格票据使用用途,不得违规使用。三是明确零余额账户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所有资金均通过授权支付到工程施工方或提供劳务的个人,严禁将资金转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10.严格现金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1,00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使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的,必须由财政所出纳人员负责经办,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现,单笔提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00元。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11.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循南财采[20xx]23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有预算才有采购,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采购制度执行;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12.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各办公室自行保管原则。镇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做到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负责本办公室“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等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和转移等工作。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桥亭镇始终紧扣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带领全镇干群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镇经济发展平稳向好,社会治理井然有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建工作引领。扎实开展村(社区)换届“回头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及党建基础工作,狠抓基层领导班子队伍能力建设、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以“书记项目”为助手,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基层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全镇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二)抓招商促发展,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完成项目储备3个,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8亿元,招商引资新引进一个开工项目4150万元,到位资金35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9万元、债务化解1000万元。协调配合完成红鱼洞库周道路建设,并实现通车能力。启动建设龙门村、光明村等六个村的道路硬化工程,完成通明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抓产业强支撑,有效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围绕南江黄羊优势产业,招商引资建设规模羊场6个,培育家庭羊场5户,新增出栏20__头,黄羊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二是围绕各村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全力推进粮食“稳面积、稳产量”,上半年完成大豆播种4020亩、玉米8100亩、土豆4000亩、水稻400亩;三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耕地面积不减、用途不改、质量不降,成立助耕队3个,治理撂荒地400余亩。

  (四)抓稳定促和谐,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和信访维稳等红线底线工作,辖区未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

  (五)凝聚共识,多方联动,合力筑牢疫情防控网。我镇与公安、路政、医院等单位组成6人值班小组,在四川省便民核酸采样点(桥亭点位)24小时值班值守,桥亭镇全体干部职工勇于担当,冲锋在前,严格落实“逢车必查”“不漏一车一人”,切实做到所有首站抵南人员落实“入川即检”,截至目前共排查登记车辆4926辆,11877人,2423人进行落地核酸检测。

  (六)抢抓机遇,突破发展,拓展农旅融合新业态。锚定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585”目标,以“米仓驿站·康养桥亭”为发展定位,充分利用桥亭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积极转变思路,进一步放大文旅资源,以旅游民宿打造,探索“飞地经济”模式,在桥亭社区试点推行,支持和鼓励特色餐饮开办,回引专业技术能手创业,不断丰富旅游业态。

  五、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94分(总分为100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2.绩效评价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宣传培训。自评覆盖率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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